新建网页 1无尘室(区)专用擦拭布
0000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尘室(区)专用擦拭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以纺织纤维为原材料经纺织或不织制成,经染整、定型、切割、洁净、包装而成的,用于无尘室(区)的擦拭布(以下简称“无尘布”)。
0000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917.2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部分:舌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
4666 机织物长度的测定
GB/T
4667 机织物幅宽的测定
GB/T
4669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4802.1 纺织品 织物起球试验 圆轨迹法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
01057.8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红外光谱鉴别方法
FZ/T
60005 非织造布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的测定
ISO
14644-1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一篇:空气洁净度分级
IEST-RP-CC003.3
净化室及其他受控环境下的工衣系统设计
IEST-RP-CC004.3 洁净室及其它可控环境中的评定擦拭材料要素
0000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000013.1
无尘室(区)
cleanroom(clean zone)
洁净室(区)
即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房间(专门空间),其建造和使用方式,使得室内进入的、产生的和滞留的粒子最少,且室(区)内温度、湿度、风速和压力等相关参数按要求受控。
000013.2
无尘布洁净度等级 classification of wiper cleanliness
以ISO等级数N表示,无尘布的洁净度等级应与其能适用于ISO 14644—1规定的无尘室(区)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对应。如ISO class
4级的无尘布应能适用于ISO 14644—1规定的ISO class 4级无尘室(区)。
00001注 1:空气洁净度等级:以ISO等级数N表示的无尘室(洁净室)或无尘区(洁净区)的悬浮粒子浓度(或规定和确定浓度的步骤),它表示选定粒子之最大允许浓度值(每立方米空气粒子数量)。
00002注 2:空气洁净度等级限定于ISO
class 1级至ISO class 9级。
00003注 3:无尘布目前在技术上不适于在空气洁净度等级为ISO
class 1级和ISO class 2级的无尘室(洁净室)或无尘区(洁净区)使用。
00004注 4:适用于在ISO class
8级和ISO class 9级使用的无尘布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对技术及成本要求基本无差异。
00005注 5:综合注3和注4,将无尘布洁净度等级限定于ISO
class 3级至ISO class 8级。
00006注 6:无尘布分级一直沿用了Federal
standard 209E中的分级,如:class 1,class10……class 100
000。为方便使用方过渡,在洁净度等级指标中仍然保留了Federal standard 209E(本标准已被ISO
14644-1代替)的分级,并与ISO等级一一对应。
000013.3
无尘室(区)专用擦拭布 cleanroom
(clean zone) wiper
适用于净化要求高的空间清洁用布,主要用于电子、医疗、光纤、半导体、精密机械、生物工程、航空航天、汽车、平板显示等。
000013.4
液态微粒数 liquid particle
counter
以液态萃取的方式将存在于无尘布中的粒子经震荡气震荡萃取后用液态激光(镭射)技术分析仪(LPC)分析所得的微粒数。
000013.5
气态微粒数 airborne particle
counter
以汉姆克滚筒将无尘布在滚轮筒中进行翻滚后,以气态微粒子数分析仪(APC)对所产生的的微粒逸散量进行分析所得的微粒数。
000014 分类与命名
000014.1 产品按材料划分:涤纶、锦纶、维纶、聚丙烯、木浆/涤纶复合、锦纶复合、涤纶粘胶复合等。
000014.2 产品按加工工艺划分:无纺布、纺织布。
000014.3 产品按形状不同分为:块状、带状。
00001注: 长宽比≤10的产品视为块状,长宽比>10的产品视为带状。
000014.4 产品按使用场所的行业划分:电子、医疗、光纤、半导体、精密机械、生物工程、航空航天、汽车、平板显示等。
000014.5 产品按封边工艺划分:
——冷裁:使用剪刀或者带锯机利用机械力分切,未做封边;
——激光封边:利用激光束将材料熔融分切开并将边界熔结在一起;
——超声波封边:利用超声波的能量使材料一定程度熔融,同时分切后得到熔结的有一定宽度的封边;
——热封边:使用高温热刀将材料分切同时熔结成边;
——热压封边:使用加热带热压而成的有一定宽度的表面熔结边界;
——自编织封边:边界为通过编织而成的边界;
——无缝无边擦拭布:无缝筒状或边界缝纫在里层的擦拭布。
000014.6 产品按使用场所的洁净度等级划分:
00001—— ISO
class 3(class 1):适用于在洁净度等级为ISO class 3的洁净室(区)用);
00002—— ISO
class 4(class 10):适用于在洁净度等级为ISO class 4的洁净室(区)用);
00003—— ISO
class 5(class 100):适用于在洁净度等级为ISO class 5的洁净室(区)用);
00004—— ISO
class 6(class 1 000):适用于在洁净度等级为ISO class 6的洁净室(区)用);
00005—— ISO
class 7(class 10 000):适用于在洁净度等级为ISO class 7的洁净室(区)用);
00006—— ISO
class 8(class 100 000):适用于在洁净度等级为ISO class 8及ISO class 9的洁净室(区)用)。
000015 要求
000015.1 规格尺寸偏差
000015.1.1 块状布长、宽度偏差应不超过±4.0%。
000015.1.2 宽度大于10mm的带状布,其宽度偏差应不超过±2.0%;宽度小于等于10mm的带状布,其宽度偏差应不超过±5.0%。
000015.1.3 长度大于100m的带状布,其长度偏差应不超过±0.5%;长度小于100m的带状布,其长度偏差应不超过1.0%。
000015.2 外观质量及异味
应符合表1要求。表1 外观质量及异味
项 目 | 指 标 |
布面瑕疵 | 表面光洁,无针线短少或纱线突出,无毛纤 |
污渍 | 无 |
封边 | 封边整齐、无碎屑,柔软、无硬结 |
异味 | 无 |
000015.3 洁净度等级
应符合表2要求。表2 洁净度等级
项 目 | 指 标 |
ISO class 3 | ISO class 4 | ISO class 5 | ISO class 6 | ISO class 7 | ISO class 8 |
class1 | class10 | class100 | class1000 | class10000 | class100000 |
微粒数(湿法)(≥0.5μm), 个/cm2 | 200 | 300 | 500 | 1 000 | 3 000 | |
微粒数(干法)(>0.3μm), 个/片a | 50 | 100 | 150 | 300 | 500 | |
离子含量, μg/cm2 | Na+ | 0.005 | 0.005 | 0.01 | 0.1 | 1.0 | |
K+ | |
Ca2+ | |
Mg2+ | |
Cl- | |
NO22- | |
SO42- | |
可溶性杂质(室温,去离子水,15min),μg/cm2 | 去离子水 | 2 | 2 | 4 | 10 | 20 | |
异丙醇 | |
丙酮 | |
乙醇 | |
有机化合物(FT-IR定性) | 硅含量 | 1 300cm-1~800cm-1处无Si=O特征吸收谱带 |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 1 580cm-1、1
600cm-1处无DOP特征峰 |
酰胺 | 1 400cm-1处无C-N强特征峰,1
660cm-1处无C=O强特征峰 |
a 这里的片特指规格为30cm×30cm的无尘布。 |
000015.4 其他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要求。表3 其他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纺织布 | 无纺布 |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g/m2 | ±5 |
吸收容量(g/m2) | ≥280 |
吸收速率,s | ≤1 |
水萃取液pH值 | 4.0~9.0 |
撕破强力,N | ≥135 | — |
断裂强力,N | — | ≥100 |
起毛起球级 | 3~4 |
000016 试验方法
000016.1 规格尺寸偏差检验
块状布及带状布的幅宽按GB/T 4667规定进行,长度按GB/T 4666规定进行检验。
000016.2 外观质量及异味
000016.2.1 外观质量检验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封边状况在显微镜下观测并配合手感进行。
000016.2.2 异味检验
采用嗅觉评判的方法,评判人员应是经过一定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
000016.3 洁净度等级
000016.3.1 微粒数(湿法)检验
按IEST-RP-CC004.3中SEC6的单轴震荡法规定进行。
000016.3.2 微粒数(干法)检验
按IEST-RP-CC003.3中附录B规定进行。
000016.3.3 离子含量检验
按IEST-RP-CC004.3中SEC7规定进行。
000016.3.4 可溶性杂质检验
按IEST-RP-CC004.3中SEC7的温和法规定进行。
000016.3.5 FT-IR定性分析
取适量产品用正己烷浸泡2h萃取,正己烷的取样量以4g产品消耗100ml计,将萃取液挥发浓缩,再以傅立叶红外光谱仪进行定性分析。
000016.4 其他理化指标
000016.4.1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检验
按GB/T
4669规定进行。
000016.4.2 吸收容量及吸收速率检验
按IEST-RP-CC004.3中SEC8规定进行。
000016.4.3 pH值检验
按GB/T
7573规定进行。
000016.4.4 撕破强力检验
按GB/T
3917.2规定进行。
000016.4.5 断裂强力检验
按FZ/T
60005规定进行。
000016.4.6 起毛起球检验
按GB/T
4802.1规定进行。
000017 检验规则
000017.1 出厂检验
以同一批生产原料生产、同一品种、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产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规格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异味和洁净度等级中的液态微粒数。
000017.2 型式检验
000017.2.1 抽样: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抽样量不得少于三件。
000017.2.2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第5章所有的项目和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b) 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d) 停产超过三个月,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000017.3 抽样:外观质量检验的抽样按表4规定。其余项目每批随机抽取3%,每批抽样量不得少于三件。
表4 抽样数量 单位:件
批量 | 抽样数量 | 合格判定数 |
16~50 | 5 | 0 |
51~150 | 20 | 1 |
151~280 | 32 | 2 |
281~500 | 50 | 3 |
501~1 200 | 80 | 5 |
1 201~3 200 | 125 | 7 |
3 201~10 000 | 200 | 10 |
000017.4 判定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可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若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00001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000018.1 标志
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下列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本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制造者名称及地址,并有符合GB/T 191规定的“怕晒”、“怕雨”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00001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保证产品品质不受损伤,适于运输、贮存。
000018.3 运输
运输时,应防晒、防雨、防破损、防污染。
00001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中,堆放应离地离墙10cm以上,应防蛀。